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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教务处关于学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15        文章来源: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近年实习经费运行实际情况,现就完善学生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一、学生实习经费开支范围

学生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实习期间交通费、住宿费、进场费、实习单位人员指导讲课费、门票费等与实习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学生实习经费三种使用方式

1.定额包干。学院根据预算和实习安排情况,核定经费总额,平均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由实习班组统筹使用。

2.凭据报销。实习涉及的学生往返交通费(包括租车费)和住宿费以及进场费、实习单位人员指导讲课费、门票费等票据齐全的,全部凭票据据实报销。

3.定额包干与凭据报销相结合。是指实习涉及的部分费用凭票据报销,其余费用定额包干。

三、定额包干方式的管理要求

1.在实习前能够合理测算相关费用的,可采取定额包干方式直接发放到实习学生银行卡中,不再凭票据报销;

2.定额包干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的实习经费,由1名带队教师和至少2名班委会成员共同组成实习经费使用小组,从参加实习学生手中统一收取,统一支出;

3.实习经费使用小组中带队教师行使经费支配权,学生成员行使经费保管权,带队教师不得保管从学生手中统一收取的实习费;

4.费用支出应尽量取得相应票据,不能取得的,应填写情况说明,经实习经费使用小组各成员签字后,由学生成员留存备查。带队教师不得留存相关支出票据和说明(可留存复印件)。

四、凭据报销方式的管理要求

1.租车出行的,租车费须提供租车协议,由租赁公司等机构提供车辆的,对公转账付款;由个人提供车辆的,应提供出租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由计财处将租车费转入出租人银行卡中。

2.进场费一般应取得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特殊情况不能取得的,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收据。

3.实习单位人员指导讲课费,应填写发放表,注明领取人姓名、银行卡号,领取人实名签字,由计财处将酬金打入其银行卡中。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单独处理。

4.门票费随教师本人差旅费一同报销,附教学实习计划、实习班级名册。

5.其他与实习相关的费用凭合规票据据实报销。

五、定额包干与凭据报销相结合方式的管理要求

1.实习涉及的一部分费用凭票据报销,其余费用定额包干。

2.凭据报销的部分费用应由带队教师发起报销,相关票据同时应有实习经费使用小组中学生成员签字。

六、信息公开及结余经费管理

实习结束,采取了包干方式的,实习经费使用小组要向参与实习的学生公开实习经费收支余情况。定额包干使用的实习费如有结余,实习经费使用小组应将结余经费退返学校财务。

七、带队教师差旅费报销管理

实习带队教师的差旅费报销遵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实习期间出差补助由学院根据情况在规定标准内酌情审批确定。

八、责任与监督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实习活动和经费使用的内控管理,监督做好实习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带队教师对实习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实习活动涉及各方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计划财务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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