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根据税务机关分批分期、错峰有序办理年度汇算的通知要求,我校集中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的专属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建议老师们在该期间内办理,大家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时段办理。
办理方式:推荐使用手机APP自助办理(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一、我是否需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纳税人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提示: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可享受补税免申报。
二、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1. 打开并登陆个税APP后,点击快捷通道办理汇算,进入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页面。申报年度选择2020年,开始申报。
2. 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开始申报。确认个人姓名、任职受雇单位无误,点击下一步。
3.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逐项确认您的收入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权)是否正确。
4. 进行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点击工资薪金,进入查看页面后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您可以分别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选择后返回申报页面并点击下一步,在税款计算页面查看您的应补税额是否发生变化。不同的年终奖计税方式会导致您的计税结果发生变化,请选择对您最优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5.确认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否正确,如有2020年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行新增。确认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计税页面。
注意: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学校在每月工资发放时已经扣除,请勿重复录入。
6.在税款计算页面查看您的应补(退)税额,确认无误后选择提交申报。提示:如您的应缴税款不足400元或年综合所得额不足12万元,可选择享受免申报,无需补缴。
常见疑问及注意事项
1.年综合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学生,如果2020年取得劳务时预扣预缴过个税,可以申请退税。
2.需要退税的老师,请在申报前通过个人中心—银行卡,维护您的个人银行卡信息(建议使用一类账户卡),以确保您能及时收到退税。
3.如您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手机号进行验证。通过手机发送验证码重置密码后再登录。
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计财处个税咨询电话: 82190496
计财处薪酬科咨询电话:82190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