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黑龙江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自2020年1月起(当年退休的人员,调整时间为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统筹内部分增资由省社保部门调整,并已于7月底补发,统筹外部分增资(提租补贴)由学校补发,并于8月份工资中执行新标准,并在补发2项目中补发本年度相应增加养老金(咨询电话:82191815)。
2、部分人员职称晋升、转正定级、岗位变动等,在补发1项目中,补发相应的增资部分(咨询电话:82190495)。
3、在扣款1项目中,扣离退休党员2020年3月和8月党费(咨询电话:18245102656)。
计划财务处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