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一段时间以来,计划财务处在办理差旅费报销业务时发现,由于部分航空票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机票的票面价格和验真结果不符,给购票人带来经济损失。在此我们特别提醒:
一、通过电话或网络订购机票时,切记提醒对方提供正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拿到行程单后要及时上网进行验证查询。一旦发现票面价格和验真结果不符,第一时间联系出票方更换。同时提醒大家注意:网络票务服务商提供的税务发票不能作为机票的报销凭据。
二、差旅费报销一般应当在出差归来后的30天内。如不及时报销,可能出现机票无法验真、客票丢失无法补打印、票面和验真结果不符无法追责等问题,由此会给报销人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积压报销也会直接影响业务处理效率,增加季度末、年末等时段的报销等待时间。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