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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公务卡购买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文章来源:        浏览: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东林校财【20168号)第十七条“使用公务卡消费报销公务经费支出,按照学校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审批程序执行”之规定,现就使用公务卡购买设备明确如下问题:
一、不能使用公务卡购买政府采购货物。
二、在公务卡授权额度内,可以购买专用设备,但必须事先履行设备购置审批程序。
 
计划财务处
2017年4月24日

附件: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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