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校收费工作的效率,简化在校生的交费程序,现将托收在校生2017-2018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工作安排如下:
1、请在校生将2017-2018学年度的学费、住宿费于8月29日前足额存入已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中。为防止误收,请拟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切勿将以上款项存入卡中。
2、如有将交通银行卡丢失的同学,请尽快到交通银行网点补办。并于7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补办的交通银行卡到计划财务处(综合办公楼309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托收成功的同学,可于开学后前往各学院领取交费票据;托收未成功的同学,请开学后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已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中,学校将在9月中下旬进行二次托收。学校不进行现场交费。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