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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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催缴在校生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文章来源:        浏览:
830,计划财务处已对在校生进行了学费划转,已确认交费成功的同学请于开学后到学院团委领取学费收据。
计划财务处拟于918对未交费的在校生继续进行学费托收,现提示如下:
1.请还未交费的同学于9182017-2018学年度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已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中。
2.请遗失交通银行卡的同学务必及时补办,并将学费、住宿费存入补办的交通银行卡中,并尽快持补办的交通银行卡到综合办公楼309室登记
3.请将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要将学费存入交通银行卡中。
 
计划财务处
2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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