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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使用信用卡(准贷记卡)取现收取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文章来源:        浏览:

各位退休老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精神,工商银行将在20181231日后,对使用信用卡(准贷记卡)用户本地取款或转账付出、异地取款或转账付出按笔收取手续费。计财处和离退休工作处接到通知后,责成专人对退休老师工资卡进行了核实,发现我校有部分退休老师使用信用卡(准贷记卡)发放工资的情况。为了不受政策影响,经计财处、离退休工作处研究,请尚在使用信用卡(准贷记卡)发放工资的退休老师按如下方式重新办理银行卡:

一、如想继续使用工商银行卡的,请到居住地附近办理一张本人的工商银行储蓄卡;

二、如想使用交通银行卡的,请到居住地附近或学校南区交通银行办理一张本人的交通银行储蓄卡。

以上两种情况均须本人持新办储蓄卡或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退休老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新办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到学校综合办公楼309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计财处将会同离退休工作处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联系正在使用工商银行信用卡(准贷记卡)的退休老师。接通知后,请使用信用卡(准贷记卡)的各位退休老师一定要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一张新的银行储蓄卡,以免给您带来不便。咨询电话:82190497,联系人:孙雁鹰。

备注:经核实,银行卡号长度为16位的均为信用卡。


附件: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异地取款或转账付出”服务项目的通知.doc


 

 

 

 

 

计划财务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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