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年收入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应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要求,2017年年收入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自行申报。我校教工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申报(附件内为具体登录流程):
1.网页登录方式: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hljetax.gov.cn)登录自然人网厅。
2.手机APP登录:在自然人网厅网页界面右下角“移动端渠道”下载手机APP安装使用(暂支持安卓系统手机)。
3.微信登录:进入黑龙江省地税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自然人网厅”登录。
计划财务处已将需自行申报的人员名单发送至各相关单位,请注意查询。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请及时申报。
微信公众号“东林计划财务处”已推送具体的申报指导。如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拨打400-71-12366(周一至周五8:30-17:30)咨询。
附件: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ppt
计划财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