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央行政策关于“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的规定,请继续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原我校本科生考入本校的硕士研究生、原本校本科生保送本校的硕士研究生、原我校硕士研究生考入本校的博士生),继续保留学校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期间给各位同学发放的交通银行卡,该卡将继续用于研究生期间学宿费的收取和学校各项补助的发放。已销卡或丢卡的同学请自行到交通银行补办,补办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和新交通银行卡至行政楼309室进行卡号更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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