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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收在校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1        文章来源:        浏览:

为了提高学校收费工作的效率,简化在校生的交费程序,现将托收在校生2018-2019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工作安排如下:

1、请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将2018-2019学年度的学费、住宿费于821日前足额存入已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中。为防止误收,请拟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切勿将以上款项存入卡中。

2、如有将交通银行卡丢失的同学,请尽快到交通银行网点补办。并于7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补办的交通银行卡到计划财务处(综合办公楼309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托收成功的同学,可于开学后前往各学院领取交费票据;托收未成功的同学,请开学后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已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中,学校将在9月中下旬进行二次托收。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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