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校在职教职工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前后差额部分与2月份养老金、职业年金合并计算。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咨询电话:82191815);
计划财务处 人事处
2023年2月7日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电话:0451-82190496 邮箱:info_cwc@nefu.edu.cn 友情链接:东北林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