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林业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东林校管函〔2007〕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职工货币化购房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新职工购房补贴(2000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为新职工):本批次发放为2024年5月(含)前入职并完成住房档案建档的新职工,其余新职工将在明年审档完成后恢复。职工发放总额以其最新的职务、职称、职级为准核算,不会因发放的先后顺序而产生待遇差距。
2.老职工级差补贴(2000年12月31日(含)前首次参加工作的职工为老职工):已全额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职称、职务、职级在统计期发生变动的老职工(职称、职务、职级统计周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1日后调整的老职工列入明年发放预算)。
二、发放说明
现阶段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新职工货币化购房补贴仍处于暂停状态,我校本年度住房补贴拨款未获新增经费,总额与上一年度基本一致。资金需优先足额发放老职工级差补贴,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新职工,因此本次新职工补贴发放金额相对较少。
依据学校住房货币化管理规定,职工全部购房补贴总额分 25个年度均衡发放,年度标准应发金额=本人职级全额补贴总额 ÷25。本年度新职工补贴核算公式:
实际发放额度=年度标准应发额×折算系数
折算系数=(年度房补总拨款-老职工级差补贴合计)÷全部符合发放条件新职工年度标准应发总额
后续如哈尔滨市放开新职工补贴暂停政策,学校获得上级拨付增量经费,将根据拨款状况调整补贴额度。
每年根据教职工职务、职称、职级调整更新职工补贴总额标准,已领满全部补贴的职工不再纳入发放名单。
三、时间及安排
购房补贴将于近日发放至职工个人工资卡,请注意查收。
房补政策审核查询:国有资产管理处 82190747
补贴发放到账查询:计划财务处 82190497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计划财务处(内部控制建设办公室)
2026年6月29日